离婚过后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后对方不给费,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对方协商沟通。尝试以平和、理性的方式与对方交流,提醒其支付的义务和对子女的责任。
2. 寻求调解帮助。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调解组织,请求他们出面调解,促使对方履行支付费的义务。
3.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按照或判决的约定按时支付未来的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离婚、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等。
4. 申请。如果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等措施,以保障抚养费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以保障子女的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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