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的方式解除。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双方、、子女(如有)、共同财产证明(如有)等。
2. 向有的法院提起。一般来说,由人院管辖;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人民法院管辖。
3. 法院案件后,会安排。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判决。
4. 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应尽量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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