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用什么带什么东西去
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证明本人身份。
2. 簿:状况的信息。
3. :原有的证书。
4. :双方就离婚意愿、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
5. 照片: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尺寸和背景颜色根据当地民政局要求准备。
6. 财产相关证明:如、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以便进行财产分割。
7. 有子女的需携带子女或户口簿:用于明确子女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离婚方式(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法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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