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做担保被法院履行怎样办理(被骗做担保被法院履行怎样办呢)
我被法院强制执行了,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是否可以申请强制终止
你说你欠债,法院判决后对你强制执行。现在你确实没钱了,你希望法院不要强制执行。
我常说,欠债自然要还。如果你不能偿还所欠的钱,你就给别人造成了损失,失去了信誉。但如果你现在真的没钱,你可以真诚一点!
一是道歉,用诚意博得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的同情。
第二个就是给人家一个交代,你准备怎么报答人家?只要给他这个解释就可以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解释让他满意,那就好办了。
三是积极赚钱,还别人的债。越早越好,越积极主动越好。这是你的回报诚意的具体、真实的体现,别人是看得见的。
最后,如果申请执行人觉得你确实有诚意还钱,你可以去法院执行和解协议,这样法院就不会强制执行你了。
当然,如果法院认为你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也可能为你中止执行。
作为担保人被欺骗,承担200万还款责任,应该怎样追偿损失
人们经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但当需要承担责任时,却觉得自己受到了委屈。他们认为自己已经为贷款人提供了担保,根本没有使用贷款资金。有些人认为自己被贷款人欺骗了。逾期不归还贷款的,将追究其责任;还有的,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对担保人的承诺是虚假担保,或者担保背后有合同只担保几天,然后就撤回担保。
但我想说的是,无论上述担保是真正的担保,还是借款人欺骗的担保,还是幕后承诺的一些所谓的虚假担保,都是真正以借贷为目的的担保,你必须承担担保的法律责任。
担保不是儿戏,担保需要真正的还款责任。
担保是贷款中的一项重要责任,即担保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和责任时与借款人负有同等的责任。
现实中,很多人碍于面子和各种关系,为对方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但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却感觉自己被骗了。
《担保法》对贷款担保制度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担保是第三方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担保。因此,当债务人不能或者不愿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
你说你正在作为担保人帮助你的朋友获得银行贷款。现在你的朋友没有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要求你偿还贷款,并控制你工资卡偿还贷款的用途。这在银行放贷行为中很正常,要求你还款也很正常,甚至你的财产被查封、拍卖也很正常。
你说你被实际借款人欺骗,并承担了200万的还款责任,但没有法律证据证明你被贷款人欺骗。如果你能证明贷款人欺骗了你,你就只能要求贷款了。该人提起诉讼,要求贷方赔偿您的损失。
在目前的情况下,你只能履行向贷款人还款的义务。同时,您可以收集证据,向贷款人提起诉讼,以赔偿您的损失。
因为《担保法》规定,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应当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并以其拥有财产来偿还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后,才成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并有权代表债务人向债务人追偿其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
现在您已经履行了对贷款人的还款义务,您可以向贷款人提起诉讼以追回您的还款义务。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由于贷款人无法或不愿意承担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你的追偿不会那么容易。所以你要有心理准备。
在这里,我也想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担保时需谨慎。担保时一定要评估债务人的性格和还款能力,避免陷入债务陷阱。
作者:齐健,专注银行业三十年,金融分析与评论,欢迎关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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