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驾驶员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离现场的行为。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必须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有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减轻其责任。同时,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
那么,司机逃逸后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首先,如果发现肇事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驾驶人赔偿。
二是无法使用交强险或者已经投保交强险但未投保交强险的。交强险不足以支付救助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垫付救助、丧葬等费用。预付款后,他们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救援费用最终应该由肇事逃逸的受害人承担。
这里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的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丧葬费和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的专项社会基金。设立这个救助基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受害人能够得到最基本的救助治疗或者丧葬费用。当然,这笔救济金是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补充保障。垫付相关费用后,有权向交通事故所有人赔偿。事故责任人应当要求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保险的,对投保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车主、管理人处以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缴的资金;救助资金利息;其他资金。
[法律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且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救助、丧葬等费用的,垫付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未及时缴纳抢救费用而延误救治。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发生事故车辆逃逸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