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车被扣了怎么提车(车祸人伤车被扣了怎么提出异议)
一、车祸人身受伤、汽车被扣押案件如何立案1、取证所需拘留期限:或:010-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交通警察应前往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检查,收集证据;因需要取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下令进行尸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押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扣押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认领的车辆,或通知后3个月内未前来处理的车辆,扣押车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与法律。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认领的车辆,或通知后3个月内未前来处理的车辆,扣押车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与法律。因自身违法行为,超过载客量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超过核定载重量的货运车辆被扣押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机动车号牌、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没有随车行驶的。开车时携带;伪造、变造驾驶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驾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消除违法状况,提供被扣押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并办理相应手续。驾驶人或者车主、管理人未在30日内提供被扣押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未办理相应手续,或者未前来接受处理,经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公告3个月后。处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交具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非法组装机动车将被拆除;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汽车?1、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车辆。这时,如果车主提供担保,车辆也可以开走。避免经营损失。2、什么情况下交警可以扣车?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交警随意扣车的权利。只有在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时,才可以暂时扣留车辆,不得以驾驶员可能逃逸为由扣留机动车。
3、公安机关可以扣押车辆多长时间?1、根据最新规定,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扣押期限不得超过25天;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扣押事故车辆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五日天检查和评估期加上取车的5天通知期);但是,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检查鉴定结论并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查鉴定的除外。在此情况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价的次数限于一次。复验、鉴定、评价的期限与检查、鉴定、评价的时限相同。扣押汽车的期限将加倍。超过上述期限交警扣留车辆的,即属违法。2、因事故扣押车辆超过法定期限的,车主或者管理人应当首先保存车辆扣押证明。扣押车辆超过法定期限后,可以书面请求公安机关释放车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书面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扣押的车辆有损坏,可以向国家要求赔偿。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扣留车辆:饮酒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主、副驾驶证被扣押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使用借用、盗用、涂改、伪造、冒领、过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准许类型的机动车的;)在没有教练指导的情况下单独驾驶的学习驾驶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涂改、伪造、冒领、盗用、出借、失效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机动车无牌照、行驶证,无其他合法行驶证件的;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与机动车驾驶证记载不符的;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涉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犯罪的;与被查缉的走私、被盗机动车具有相同特征的。以上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车祸致人受伤、车辆被扣押后如何索赔》的相关内容。目前车辆较多,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有所增加。车辆被扣押时,要积极配合交警。如果还有不明白或者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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