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取保后审应主要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为犯罪嫌疑人或人在等待审判期间提供了一定的自由,但也伴随着一系列需要注意的事项。下面就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应主要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应主要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或者交纳,并出具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规定。
2. 保证人和保证金的选择。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与本案无牵连等。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综合确定。
3. 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包括按时接受传讯,如实供述案件相关情况等。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并非适用于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例如,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如少量盗窃、轻微伤害等,如果可能判处上述刑罚,就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个人情况等因素。比如,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是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等,都可能被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不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前提下,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和解除
取保候审是有一限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