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多久提交检查院
在刑事案件中,了解案件提交检察院的时间是至关重要的,这关系到案件的进展和的权益。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事案件多久提交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的移送审查通常是 1 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公安机关对其侦查的案件,没有明确的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限制,但一般也应在查明犯罪事实后及时移送。
此外,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提交检察院后的流程
当刑事案件被提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
首先,检察院会审查案件的证据是否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不清,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其次,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提起公诉时,检察院会制作,并将案件的证据材料移送法院。
最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还会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的人的意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三、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时,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1.法定不起诉。如果存在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总之,刑事案件提交检察院的时间以及后续的流程和决定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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