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少分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不清怎么办)
介绍:
离婚时财产减少或者不分割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让、变卖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减少或者不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
一、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情形
离婚财产少分或者不分割的情形,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匿、转让、变卖、毁坏、挥霍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这时,对手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得分。
提醒您,根据第《民法典》号第1092条规定,配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对手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得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
5.如果配偶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期间消耗、损坏或丢失,另一方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本着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断。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离婚不需要分割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因此,双方也可以协商是否分割财产。只要双方达成协议且无异议,夫妻双方可以离婚,不需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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