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多久到检查院
在刑事案件中,多久案件会到检察院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这涉及到法律程序的推进和多方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刑事案多久到检察院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侦查的进展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机关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期限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此外,如果案件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期限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检察院在刑事案中的作用
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检察院负责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人院提起公诉。其次,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如果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此外,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如果发现有情况,有权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检察院还可以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总之,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把关、监督和追诉职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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