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醉酒开枪打死孕妇事件(警察醉酒开枪打死孕妇为什么没活路)
警察射杀孕妇被枪杀的消息受到各家媒体的关注,成为2014年令人难忘的法律事件。
7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开枪打伤的屏南县刑侦大队原民警胡平依法执行死刑。醉酒后杀死一名孕妇。7月23日)媒体在报道这一消息的同时,还播出了胡平与家人见面后依依不舍地回望的照片。这些不寻常的报道既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也是对人民警察队伍的深刻教育和警示。
这真是令人心碎和感慨。人民警察是正义的象征、法律的捍卫者、人民群众的保护者。但作为一名曾经的人民警察,胡平并没有将自己的名字刻在时代的丰碑上,而是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枪击孕妇近乎疯狂,有违人民警察的名誉。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其性质十分恶劣,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犯罪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胡平从人民警察变成死囚,完全是他自己的错,他罪有应得。
胡平被依法处决,事件看似告一段落,但却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也进一步说明了需要严格管控警察,注重饮酒等细节。公安部早已下达严令,工作期间、执行公务时不得饮酒,但胡平置之不理,违法饮酒,酒后寻衅滋事,甚至将枪口指向老百姓,多次向无辜群众开枪,上演血腥场面。面对自己的残暴行为,不知道胡平清醒后有何感想?而屏南县公安局,你们是如何执行“禁酒令”的?
胡平喝醉了。看似是酒精惹的祸,实则是他的嚣张跋扈的想法造成的。俗话说,醉了心就明白了。胡平这种吵闹、不择手段、随意拔枪的行为,充分暴露了他“天下第一”的特权思想。他认为警察对人民负责,人民必须绝对服从。他心里根本就没有“执法为民”的念头。概念。虽然他穿着警服,但精神上已经脱离了警察队伍,就像一个流氓一样。有了这种特权思维,你就会滥用你的权力。就算这次什么都没有发生,但迟早会出事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胡平被依法处决,是对死者的告慰,也是对人民的一个公道交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面对不正之风,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要用最坚决的意志、最有力的手段,坚决铲除政治法律领域腐败,坚决铲除害群之马。”“对枪杀孕妇的警察的处决,体现了清理队伍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防止胡平事件的发生,才能成为一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合格执法队伍。”可以被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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