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买卖协议法律效力如何判定的(拆迁房买卖协议怎么写)
大家可能需要对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那么我们了解如何评估被拆迁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吗?下面,华融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相关拆迁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的相关专业知识。供读者参考和培训,感谢您阅读文章。如何认定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1、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可用现象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第一款要求:“按照《担保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拆迁房屋买卖协议必须履行批准程序,或者履行批准程序后方可生效。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者尚未取得许可登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认定合同尚未生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申请登记,但备案后不要求生效的,被告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担保的财产使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没有规定合同必须经批准备案后才能生效。因此,虽然上述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暂时未进行审批登记,但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是待售房屋的使用权暂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拆迁补偿安置房产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审批登记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房产过户阶段进行的,房管所还进行房产交易和房屋买卖。同时进行产权认证审查,购房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屋管理单位将批准出售,并颁发房产证。从此次操作中也可以看出,拆迁补偿安置房产买卖合同的效力不会因为审批登记而受到影响。3、相应义务一般来说,交易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合理的。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要求,购买房屋可以要求出卖人重新履行协议、帮助申请房屋所有权过户、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想,当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上面整篇文章后,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如何确定拆迁房屋销售协议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以上是华融律师事务所为您总结的关于如何认定拆迁房屋买卖协议法律效力的专业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华融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随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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