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东环拆迁补偿多少
一、济南大东环拆迁补偿多少
济南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安置人员的费用的补偿以及搬迁费用的补偿。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这一价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规定的评估方法来确定。
2、对于农民住宅,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可能有拆迁过渡期的安置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3、除了上述补偿,还可能包括对的补偿,这种补偿方式通常被称为双向补偿制度。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类型、位置、面积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因此,要获得准确的拆迁补偿信息,需要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三、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
2、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
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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