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征地拆迁怎么处理
一、违规怎么处理
在遭遇违法强拆的情况时,被拆迁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密切关注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行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权利,收集征收方在行政流程操作中所存在的违规行为,从而对其施加相应的压力,赢得宝贵的时间,为接下来的谈判或者诉讼环节争取到主导地位。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违法征地拆迁怎么补偿
金额的详情需依据实际状况来确定,在进行拆迁之前,有必要与相应的管理部门就补偿事宜展开充分的商讨和协商。
关于安置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若未能提供周转住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止生产经营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1.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住房并使拆迁房屋使用者得以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为零;
2.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也将为零;
3.当被拆迁人获得补偿时,意味着该房屋将由其自行使用。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项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批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未得到足额补偿,被拆迁者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及房屋。
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是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协议的方式实现的,双方就安置方式、地点、标准等内容达成共识,并在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
若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便构成了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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