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不给拆迁户补偿协议原件怎么办
一、办不给拆迁户补偿协议原件怎么办
若您对补偿协议中的补偿金额并不存在异议,但却一直无法如约取得协议中所列明的补偿款项,那么您便有权利就该协议的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相关的规定,一旦补偿协议签署之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所约定的义务,都将被对方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拆迁安置诉讼的具体程序,首先,您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拆迁安置协议以及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其次,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受理此案,随后,您需要准备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等待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接到法院通知,告知您开庭日期和时间;最后,在开庭当天,请您务必携带齐全所有资料准时出庭,参与法庭辩论及质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二、不合理能够举报吗
若拆迁补偿不公道,可向地方县级以上政府投诉;如协商无果,可请求相关部门,如仍有异议,可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
通过行政诉讼,是针对行政部门违规行为进行检讨和判决,以解决行政纠纷的机制。
而行政复议则是对行政行为提出质疑,要求法定机构进行审查和裁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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