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拆迁上门女婿有征地款吗
一、村里拆迁上门女婿有征地款吗
哦,你知道吗?上门女婿也能享受到的福利呢!不过前提是他必须得是上门女婿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如果想得到土地征收或者补偿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先确定自己在这个组织中的身份地位啦。
想要成为这个组织的成员,需要符合以下这几个条件:首先嘛,得长期居住在这个组织所在地,并且已经开始在这里过上了生产、生活的日子;其次呢,本上的地址得是在之前就已经在这个组织所在地登记好了的;最后呢,结婚之后在别的地方可不能再享有土地和房子这些相关的权利了。
只要满足了这三个条件,那么就算是上门女婿,在老家的土地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权利也是不会被剥夺的。
下面我来给你详细说说哪些人有资格拿到款吧:
1、那些在外打工、做生意的人。
2、在大学、大专读书把户口迁出去的学生,他们的父母还在用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来维持生活,所以应该给他们分配资格。
3、因为婚姻关系从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到另一个的人。
4、已经嫁过来的女人,户口也迁进来了,那就要看看她娘家那边有没有收回她的责任田,如果没收的话,她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没有被侵犯,所以不应该不给她分配资格。
5、刚出生的孩子的待遇问题。
如果他们因为户口手续没办好或者虽然办好了但没分到责任田就决定不给他们分配的话。
6、超生的孩子。
7、当过兵、坐过牢的人。
8、退休回到家乡的人。
9、为了拿到土地补偿费,故意把户口迁进来的人,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给他分配资格。
10、为了方便才把户口迁进来的人,也不应该给他分配资格。
《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区政府批文有效吗
拿到这个征地批文之后呢,接下来就是赶紧实行征地活动啦。
不过有的朋友可能会想问:“有了这个征地批文,是不是就意味着征地行为是完全合法的呢?”其实呢,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的征地过程中,关于征地批文,常常会碰到这样那样的小状况。
你得把这些问题当回事儿来对待哦!
比如说吧,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手里拿到了征地批文,但实际上这个批文已经过期了。
你知道吗,征地批文并不是永远有效的,地方政府也不可能随时随地拿着这个批文去征用集体土地。
有些被拆迁的朋友们拿着的还是好多年前省政府发的批文,可是现在都快过了十年了,那个时候的规划跟现在肯定大不相同了。
而且啊,批文的有效期只有两年。
如果两年内还没有开始征地的话,那这个批文就自动作废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逃避国务院的审批,会把一个大项目分成几个小部分来审批,然后把土地审批权下放到下面去。
这种做法可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哦。
所以,当你面临征收的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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