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证据怎么找回来
一、征地拆迁证据怎么找回来
熟悉政策法规:走访所在地政府机关、城乡规划部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查阅涉及地产开发的各项正式文档,诸如公告、决定及补偿细则。
登陆相应官网或公告栏,寻找电子版本的相关公告和文件,并保证其副本不丢失。
保护自身凭证:妥善保管房产所有权证书、书、登记薄等个人文件,这是维护你财产权益不容忽视的证据。
深度参与调研:主动参与由政府或独立机构主导的各类专项研究和问卷调查活动,将你的观点和需求传达给他们,同时获取调查报告,观测其中可能包含有用的数据和信息。
巩固协议文书:关于土地征用和拆除的所有合同、补偿协议等书面材料务必妥善归档,覆盖补偿标椎和安置条件等内容。
依照条例要求申请信息公开: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征地拆迁事项的决策过程、补偿依据等信息。
及时保留现场证据:无论是前还是后,拍下或录下相关建筑物及其土地状况的图片或视频,以及整个拆除过程,以便于作为有力的实物证据。
详尽整理财产清单:精确记录各类财产的品种、数量及价值,以便后期作为维权依据。
多渠道搜集媒体信息:关注本地各大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有关土地征用和拆除的新闻报道和图像资料,作为维权辅助手段。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拆迁迁至偏僻地区怎么赔偿
在城市远郊及农村地区,主要采用搬迁安置措施,重新规划住宅用地建造住房,涉及到的赔偿不仅涵盖被拆毁的房屋,还包括被征用的土地。
拆除房屋依照建筑重建成本进行赔付,而征收则按照当地规范的征地标淮进行补偿。
同时,通知强调,在城乡接合部与城中村区域,原则上不再另外划拨宅基地以供建房,而是采用货币或实体补偿,既可让被拆迁户自由选择购买住房或接受政府提供的。
最终的补偿总额应确保被拆迁户能够购置符合居住需求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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