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老旧小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老旧小区补偿标准
在石家庄市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部分区域楼房被列入拆迁范围,为了保障居民权益,实行的拆迁补偿政策主要是依据现行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对被征收的建筑物价值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在此基础之上,由于征收行为给住户带来的就近安置需求以及构成的其他相关补偿费用亦需得到合理认定。
具体而言,这些涉及拆迁补偿的事项皆应由各当地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依法制定和执行。
《国有土地上》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实木老小屋拆迁怎么补偿
无固定标尺,原则在于绝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得以适度改善甚至提高。
通常来说,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构造与折旧定档),每平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依据临时居住环境定档),按被拆迁户人口每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实情及相关法规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房屋征收公告应明确征收目的、范围、实施单位、补偿方案、签约期、行政复议与诉讼权、禁行区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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