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怎么理解
一、补偿怎么理解
1.土地补偿费:此项费用乃由土地征收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为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其所属土地被政府征用而导致之经济损失所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本项费用是指当土地征收单位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对于那些地面上正在生长中的青苗,因为土地征用而遭受破坏或损害,从而向负责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以及具体的农户所支付的一种补偿金额。
3.附着物补偿费:此项费用是指当土地征收单位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对于那些地面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因为土地征用而遭受破坏或损害,从而向这些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支付的一种补偿金额。
4.安置补助费:这项费用是指土地征收单位为了安置那些因为土地征用而失去工作岗位的被征地单位的员工,而向他们支付的一种补偿金额。
《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土地怎么补偿
⑴对于征用耕地所涉及的安置补助费用标准,将根据受影响地区的实际需求来进行设定。
在此过程中,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将依据被征用的耕地面积与征地前被征用单位每位居民所拥有的平均耕地数量之间的比率计算得出。
具体来说,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所需的安置补助费金额,其取值范围应在被征用耕地之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从每亩土地中所获得的产出价值的4至6倍这一区间内浮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征用每百公顷耕地时,用于安置的补助费总额,绝不能超过该被征用耕地之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从每亩土地中所获得的产出价值的15倍这一上限。
在这个计算过程中,年产值的计算方式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
至于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由于人均耕地面积以及平均年产值的不同,其支付的安置补助费也会有所差异。
如果人均耕地面积较小,但平均单位年产值较高,那么支付的安置补助费自然也就相对较高;反之,如果人均耕地面积较大,但平均单位年产值较低,那么支付的安置补助费自然也就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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