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遇征地拆迁怎么赔偿
一、租地遇怎么赔偿
1、在承包土地面临征用之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支付给承包方的补偿款主要包括:其所占用耕地面临时的总产值补偿(通常情况下,该补偿金额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为安置农业人口而设立的安置补助费;对占用承包土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房屋的补偿费用。
2、法律依据:根据《》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加以明确。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及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对于征收农用地之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问题,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基本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建房、提供或者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以确保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还应对因征收行为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进行补偿,从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以及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有土地上》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违法拆迁违法征地怎么赔偿
关于我国国家层面对于地方拆迁赔偿款的认定,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征收耕地的情况,土地补偿费用应为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的三年内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其次,安置补助费则需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进行计算。
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则是通过将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内人均占有耕地数量来得出。
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所需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应为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的三年内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对于征收其他类型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上述征收耕地的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同样由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规定。
最后,若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经过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总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如遇不合理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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