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一、被补偿款如何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若遭受征收,所产生的补偿款项应归属集体,并由集体依其权益酌情分配予所属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至于安置补助费用,则须在承包期内失去土地的承包经营者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最后,青苗及其附着物的补偿金应归属于实际从事种植作业以及享有相关附着物财产权利的个体或法人机构。
《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征地拆迁如何谈判呢
首先,在进行协商谈判之前,我们应当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即“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首先,我们需要收集大量的相关信息,以便深入理解目前的标准以及其所处的真实水平。
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确设定属于自己的具体目标及底线。
在谈判中,我们应该尽量保持沉默,多倾听对方的意见,避免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底线。
再次,我们应选择与具有决策权的人员进行谈判,因为只有当双方都具备执行谈判结果的权力时,谈判才会变得更具意义。
我们还需注意,在报价时,我们应保持理性,切勿提出过高的要求,以免给对方留下不良印象。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寻找并发现征收方在拆迁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行为,为后续的谈判提供更多的筹码。
例如,征收方可能存在主体资格不符、征收决定作出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问题。
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房屋不应轻易搬迁,在签署任何协议时,都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因为房屋和拆迁补偿协议都是我们在与征收方谈判时的重要筹码。
如果发现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我们可以适时启动法律程序,阻止其继续进行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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