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空挂户违法吗
一、空挂户违法吗
对于仅登记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但并未实际在此居住生活的“空挂户”居民而言,他们并未成为公有住房的承租者或共同居住人,因此在该房屋的产权权益以及生活权益方面皆无从谈起。
此类人通常情况下并不属于政府征收补偿与安置的对象,故而原则上无法依据征收程序获得相应的安置房产份额。
有关部门需要针对具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因为不同区域的政策各异且标准不一,某些地方的补偿条例明确指出,被征收入应为长期在拆迁范围内定居、户籍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在其他没有明文规定的地区,如果以户口簿上的市民数量作为补偿依据,那么即使是“空挂户”的人口也有机会享受到拆迁补偿,这无疑会对被拆迁人的权益造成潜在威胁,进而引发各种纷争。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二、如何做好征地拆迁资料管理
目标管理被广泛视为建立拆迁档案组织结构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策略手段。
其中,目标管理指的是为特定的目标设定明确且量化的评价指标,然后通过有序且规范的执行过程来实现这一目标。
具体到拆迁档案目标管理领域,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入手:首先,需要强化档案意识,并明确拆迁档案所承担的责任。
这包括了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对《档案法》及相关的宣传和教学活动,使全行业从业者都能深刻理解和掌握《档案法》的内容,进而树立起自觉维护拆迁档案完整性的坚定信念和较高的职业素养;同时,还需构建一套完整的责任体系,横向涵盖分管领导,纵向包含各个工作岗位的人员,使得拆迁文件资料的收集与交接能够成为所有参与拆迁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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