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应当公开
一、方案是否应当公开
补偿应公开,有目共睹的。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上报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经过权威部门的评估和公示,以不低于30天的时间征询公众意见。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补偿金额如下:首先为房屋补偿费用,参照被拆迁房屋结构及折旧情况进行划分,按照每平米固定价格结算;其次为临时生活津贴,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配,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实行月度补贴;最后为奖励性补偿费用,该项额度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规政策确定,拆迁单位需严格遵循,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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