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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5-17)普法百科3

一、西安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的西安政府规定的:

1、超过补偿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因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元/户。

4、按每户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给予奖励。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每户奖励金额低于3万元的,按3万元发放;被征收房屋为营业、生产加工业、办公、仓储等其它非住宅房屋的,每户奖励金额低于5万元的,按5万元发放。

5、临时安置补偿费:

(1)征收住宅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每月1000元的,按每月1000元支付。

(2)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6%的临时安置补偿费;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1%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征收办公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6%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4)征收仓储及其他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二、拆迁款被侵占怎么维权

一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

如果村委会没有及时发放款,没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那么老百姓可以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自己遇到的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侵害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在收到反馈后,相关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是直接举报

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老百姓也可以直接打市民服务热线 进行举报。

三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补偿款被侵占、截留、私吞,那么我们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针对违法行为或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只有60天,大家要把握好了。

四是直接向起诉

当遇到违法行为或是补偿款被侵占、截留、私吞时,如果我们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没有得到处理或是答复,又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那么我们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需要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遇到厂房拆迁问题怎么办?

合飞律师网建议:,律师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复杂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征地拆迁律师处理,华侓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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