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情况的通知
关于请报送管理机构调整情况的
建金管资函[2004]0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管理中心:
 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请你们填写附表1、2、3,并于4月10日前报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司。数据截止至3月31日。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的方式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 宋长明、王高翔
 联系电话:010-68393756,68394080(兼传真)
 Email:gjj@mail.cin.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表:1.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和各设区城市管委会设立情况表
 2.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情况表
 3.住房公积金挤占挪用和建设项目、单位贷款清理回收情况表
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