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实例
四种方法测算上限最低值即最终额度
在实际购房中,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条件分别按照四种计算方法测算其上限,并取其中最低值,便是其最终可贷额度。
以40岁的张先生为例,每月缴存4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0%,住房缴存余额为8000元,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000元;配偶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3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15%,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6000元。该职工购买,房价40万元,贷款年限15年。如采取夫妻双贷方式,测算贷款额度:
1、按家庭收入计算可贷279000元。计算过程为:
收入400÷(0.1+0.1)=2000(元)
配偶收入300÷(0.15+0.15)=1000(元)
贷款数额=[2000×(0.4+0.1)+1000×(0.4+0.15)]×12×15=279000(元)
2、按房屋价格计算可贷320000元。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400000×80%=320000(元)
3、按余额计算可贷255000元。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8000+3000+6000)×15=255000(元)
4、最高限额300000元。
根据以上四个条件计算的贷款数额,取其最低值,则该职工可贷额度为25.5万元。而按照调整前的贷款方法计算,张先生以公积金形式贷款最多只能借贷21万元,调整后其可以公积金形式多贷4.5万元。
记者 安元 王月
通讯员 王灵萍 付臣余 刘巍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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