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是夫妻双方常常会遇到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已经发生的债务,该如何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呢?我将从这几个方面给出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问题解答
在离婚时,对于债务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有共同签字或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则该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若债务用于一方个人挥霍、赌博等非法行为,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建议参考
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离婚前双方就各自名下的债务进行梳理和确认,并尽量避免在离婚过程中因债务问题而引发冲突,若债务问题确实复杂,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解决,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还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在处理离婚中的债务问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应在离婚前对债务情况有清晰的认知,并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如有需要,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