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全金退吗
交通事故保全金是保险人在事故责任尚未确定且未达成赔偿协议前,为避免受害人生活陷入困境而预先支付的资金。那么,交通事故保全金退吗?
一、交通事故保全金退吗?
原则上,交通事故保全金不予退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了保全金的,事故责任确定后,应当将保全金从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额中扣除。即保全金作用相当于预付赔款,在事故责任确定后,由最终的责任保险公司从赔款中扣除。
二、预付保全金后发现无责可以退还吗?
无责方预先支付保全金后,发现自己无责,可以申请退还保全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因抢救治疗产生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请求赔偿。
如果无责方预先支付保全金后,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被认定为无责,则有权向事故责任方索要保全金。这时,责任方需要向无责方返还预付的保全金,无责方无需退回保全金。
三、预付保全金后发现赔偿金额不足以抵扣保全金怎么办?
如果预付保全金后,受害人获得的赔偿金额不足以抵扣保全金,不足部分仍由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支付的保全金总额高于其最终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时,保险公司仅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予退还超过部分。
原则上,交通事故保全金不予退还,由最终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从赔偿金中扣除。
无责方预付保全金后发现自己无责,可以向事故责任方索要保全金。
预付保全金后,赔偿金额不足以抵扣保全金,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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