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结案扣分吗
一、交通事故不结案扣分吗
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处理。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对于当事人出现下列行为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 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速行驶或者在禁止机动车停放的地方停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如果交通事故已结案,则不会扣分。但如果事故尚未结案,当事人存在上述行为的,交管部门将对当事人扣留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结案多久可以扣分
交通事故结案后,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等。
三、交通事故未结案多久会被扣分
交通事故未结案前,当事人出现扣留驾驶证情形的,公安交管部门会立即扣留当事人的驾驶证。
扣留驾驶证的期限如下:
1.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
2. 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拘留30日,吊销驾驶证。
3.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扣留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速行驶或者在禁止机动车停放的地方停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不结案是否扣分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如果事故已结案,则不会扣分,但如果事故尚未结案,当事人存在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交管部门将对当事人扣留驾驶证。交通事故结案后的扣分期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而交通事故未结案前出现的扣留驾驶证情形,交管部门会立即扣留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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