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用作笔录吗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笔录是一份重要的证据材料。那么,交通事故可以作为笔录吗?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用作笔录吗?
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当事人的车辆型号、号牌、驾驶证号;
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
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勘查现场的记录;
询问证人的记录;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的过程和结果。
二、交通事故笔录的效力
交通事故笔录是当事人陈述和辩解的书面记录,具有以下效力:
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笔录中记载的事故经过、时间、地点等内容,可以作为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
证明当事人的过错。笔录中记载的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可以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的依据。
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的证据。笔录中记载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权利或义务的证据。
三、交通事故笔录的制作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笔录的程序如下:
1. 初步调查。交警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初步调查事故情况,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
2. 制作笔录。交警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制作笔录。笔录应经当事人核实后签名确认。
3. 补充调查。在必要时,交警可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询问证人,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补充完善笔录。
4. 笔录归档。笔录制作完成后,应及时归档保存。
交通事故笔录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材料,具有证明事故事实、当事人过错和权利义务的效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笔录,确保笔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