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费吗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还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失主要指受害人因自身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和精神不适等非物质性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中,被害人可以获得精神损失费吗?
一、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费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作为一种独立的赔偿项目,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受害人遭受的痛苦和精神损伤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没有统一标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遭受的痛苦和精神损伤程度:包括事故对受害人身体和心理造成的伤害、受害人的痛苦程度、精神创伤的严重程度等。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
3.侵权行为的性质:包括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大小等。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证明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如医院诊断证明、精神鉴定报告等。
2.证明精神损害的程度:如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生活照、受伤照片等。
3.证明侵权人的过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者的供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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