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条件有哪些?
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的法律规定,离婚法律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解答一下。
问题解答
离婚的法律条件之一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这是离婚的核心条件,也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离婚的法律条件还包括夫妻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如果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也符合离婚的法律条件。
还有,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也可以申请离婚。
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或者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也可以申请离婚。
建议参考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建议:
1、保持冷静:离婚是一件大事,双方需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
2、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考虑子女利益:如果双方有子女,需要考虑子女的利益,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
4、协商解决: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件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夫妻双方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持冷静,寻求专业帮助,考虑子女利益,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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