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危机来袭,如何化解才能避免人财两空?
"账上欠款5000万,供应商堵门讨债,法人被限高..." 这样的场景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噩梦,面对公司债务,有的老板选择"拆东墙补西墙",有的直接"躺平摆烂",殊不知这些做法都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作为处理过200+企业债务案件的律师,今天带您看清债务处理的正确路径。
公司债务处理的核心原则是"合法止损,动态平衡",首先要明确:企业债务≠个人债务。《公司法》确立的"有限责任"制度,正是企业家抵御风险的护城河,但现实中,很多经营者因公私账户混同、担保文件乱签,最终把公司债务演变成个人连带责任。
在处理策略上,建议分三步走:
- 债务现状诊断:梳理所有债务合同、担保文件、履行情况,制作《债务明细分析表》
- 优先权级划分:按《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明确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
- 制定清偿方案:可采取"协商重组+资产优化+法律救济"组合拳
典型案例:某制造企业因疫情导致8000万债务逾期,我们通过"债转股+分期付款+设备回租"方案,成功将即期债务压缩至3000万,同时保住了核心生产线,关键在于抓住了《民法典》第551条债务转移规则,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特别提醒注意三大法律红线: ① 不得隐匿/转移财产(刑法第162条) ② 不得虚构债务逃避税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③ 不得恶意拖延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法第7条)
【建议参考】
- 每季度开展合同履行情况审查
- 建立"现金流-债务比"预警机制(建议警戒线设为1:3)
- 重大债务决策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 善用"债务重组"而非"以贷养贷"
【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3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破产法》第3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个别清偿无效" 3.《民法典》第535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要件"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清算义务人责任条款"
【小编总结】 企业债务如同暗礁,处理得当可化险为夷,处置失当则船毁人亡。切记三点:公私分明守住有限责任、抓住6个月黄金救济期、善用法律程序争取主动权,与其在债务泥潭中挣扎,不如尽早构建"法律防火墙+财务隔离带+战略缓冲期"的三维防御体系,毕竟,企业的终极目标不是还债,而是在合规框架下实现新生。
(数据补充:根据2023年最高法工作报告,全国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3万件,同比上升17.6%,其中债务重组成功率达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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