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租房纠纷的违约金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因租房导致的个人违约金能开票吗?
因租房导致的个人违约金是不需要开票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开始实际使用房屋就违约,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根据《》第五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上述违约金属于价外收费。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出租人应当就上述违约金向承租人开具营业税发票。
三、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调整
对数额过高的违约金条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租房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过高可以协商下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是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约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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