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新政拟“限提”遭质疑
日前,管理中心公布了《深圳市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引发众多网友“拍砖”,被指侵犯缴存者个人财产和不公。针对质疑,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微博回应称,后续修改尽量兼顾到不同群体需求。
公积金政策调整征求意见
3月16日,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征求意见稿。中心法规部负责人介绍,意见稿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对拥有二、三套住房的职工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作出限制;二是简化了租赁提取手续;三是创新地增加了等三种提取情形。
网友拍砖称非常不公
然而,这些“特点”引来网民“拍砖”。
有网友担忧,按照草案,已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在政策实施前已买房的市民,将无法提取公积金,“非常不公平”。对于草案要求个人账户要最少保留“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有网民表示异议,认为“侵犯了个人财产”;部分网民批评说,草案规定最高1000元的提取限额太低;也有网友提出,草案规定不便于外来务工人员提取公积金;而最激烈的反对意见,集中在“购买二套房仅能提取60%和第三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的规定上,认为这“侵犯了缴存者的合法权利”。
重压下 管理中心微博回应
该中心新闻发言人万中沛介绍,3月22日,中心开通微博。万中沛坦承,网络争议让他们感到很大压力。但决定开通官方微博时,就做好了面对各种情况的准备,“不管是什么意见”。
据了解,这是继成都之后全国第二个实名注册开设微博的公积金官方机构。
中心称部分网民意见可行
3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网民意见有的可行,有的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中心将认真研究,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讨论外,还将邀请专家研讨,并提请有关部门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 回应
限提是为了保职工房贷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公积金缴存业务去年12月开始运行,至今只有3个月。草案要求有3个月留存额,就是考虑这种情况推出的。按照测算,今年可能缴存公积金100亿元,这在深圳房贷市场上可谓杯水车薪。如果不限制提取,那么职工贷款需求可能受到压制,这违背了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
针对拥有多套房产者受限问题,市场人士认为,公积金是为了保障个人基本住房消费,有利于限制抑制炒房,因此上述规定无可厚非。
■ 观点
专家称须公布公积金账目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认为,政府希望公积金制度能够长久运行和能够管理,往往对要作出一些限制,引发矛盾甚至冲突,也就不奇怪。郭巍青说,公民有权了解缴纳公积金的使用状况,政府必须清晰公布相关情况和账目,并经过讨论协调,给民众合法合理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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