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原则及受理机构
一、受理原则:
1、对于公积金缴存在各管理部或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应根据其所购房屋的坐落位置来选择申请的部门。
(1)如果所购房屋坐落位置在北京市城八区的,原则上到位于丰台区方庄芳城园(论坛)三区18号楼的管理中心中心(简称贷款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如果所购房屋坐落位置在北京各郊区(县)的,原则上到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管路部提出贷款申请。
(3)如果所购房屋属于指定集中办理的项目,应在指定的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对于公积金缴存在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可到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委托的银行经办网点提出贷款申请。(详情见WWW.ZZZ.GOV.CN)
3、对于公积金缴存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可到中直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4号楼一层。
例1:小王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缴存公积金,购买了位于大兴区的房屋,那小王应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例2:小张的公积金缴存在公积金北京铁路分中心,购买了位于海淀区的房屋,那么小张应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例3:小李的公积金缴存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购买了位于东城区的房屋,那么小李应在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委托的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例4:小赵公积金缴存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且购买了位于大兴区的一个项目,但是该项目被指定在公积金贷款中心统一办理贷款业务,那么小赵应在贷款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