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
一、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如下:
1.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
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合飞律师提醒您,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金。
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三、定金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
定金合同生效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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