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合同违约可以撤销主合同吗
一、附属合同违约能撤销主合同吗
附属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奏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附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附属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附属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附属合同亦随之终止。主、附属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无主合同就无从合同,无附属合同,也就无所谓附属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奏效将直接影响到附属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附属合同不成立或失效,通常并不影响到主。
二、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撤销权
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除此之外,合同撤销权还有三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对于合同的形式之间的联系,如以上的附属合同和主合同之间的关联,都存在着硬性规定,由以上得知附属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的。以上便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附属合同违约可以撤销主合同吗的情况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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