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情况
一、合同违约的情况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二)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三)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四)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五)因发生自然灾害等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六)因发生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二、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又分: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要件为: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5、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依其约定;
(三)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3、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根据不同的具体的情况,违约的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逃避责任、拒绝赔偿这些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三、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除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如果是主观造成合同违约的,那么违约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若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客观原因导致合同违约,那么在免责事由范围内违约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便是合飞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合同违约的情况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合飞律师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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