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一、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一)预期违约

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实际违反合同义务。

(二)违约危险

有些学者认为此种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违约”,它所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浓厚的债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见,中国合同法与英美法的预期违约一样,可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类。

(三)明示毁约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明示毁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地、肯定地、自愿地、不附加任何条件向对方提出违约的意思表示,如果毁约方在作出违约表示时附有条件,则其毁约的意图是不确定的,不构成预期违约。

2、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在履行期到来后才提出毁约的属于实际违约。

3、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妨碍对方追求合同的根本目的,如果被拒绝履行的只是合同部分内容或附属义务,不构成预期违约。

4、明示毁约无正当事由,即毁约方无法定的解除权、撤销权,不可抗力,合同无效等正当理由。明示毁约构成违约,却是一种独立特殊的违约形态,它与履行拒绝在许多方面构成违约存在着区别,若将两者合二为一,既不利于确定不同的违约行为,也不利于非违约方选择补救措施。

(四)默示毁约

默示毁约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又不愿提供必要的担保。默示毁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到合同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预见的内容一般包括对方资金紧张,支付能力欠缺,欠债过多无法清偿债务,商业信用不佳,资产变卖等情况。

2、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预见是一种主观臆断,具有强烈的主观因素,为平衡双方的利益,预见方必须以一定的证据来说明自己判断的恰当性。

3、被要求提供履行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若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充分的保证,则不构成预期违约。

二、违约金的损失有哪些项目

(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偿合同参照前述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三)施工合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四)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日期后仍逾期付款的,应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即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三、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当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法定免除责任的除外。根据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为要件,而不考虑违约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二)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规定,损害赔偿额与实际违约损失应当相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可预见规则为判断依据。损害赔偿的基本性质和目的决定了违约赔偿的补偿性。通常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如约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从而使其处于合同如约履行的状态;受损害方也可以主张赔偿为履行所支付的费用,从而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立足于惩罚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而是对受害当事人给予赔偿。

(三)违约损失可预见性限制原则。

可预见性规则是确定合同违约的重要规则。它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适当的限制,避免合同风险完全由违约方承担。我国民法典预见性规则的构成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列。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主要包括上述四种形式,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上便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的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859924.html

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的相关文章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款自律公约有哪些形式?这5种形式你必须了解!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款自律公约有哪形式?这5种形式你必须了解!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逾期债务催收问题逐渐成为行业焦点,许多借款人因信息不对称或还款能力变化陷入困境,而催收方又面临规风险,如何在保障债权人权益与维护债务人尊严之间找到平衡?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款自律公的诞生,正是行业对规范化发展的主动探索,究竟这类公形式存在?其核心价值又体...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根据我国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两定保密期和接受用人单位的培训。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定服务期。劳动者反服务期定的,应当按照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一般合同违约金的赔偿基本都是按照两种形式的规定来执行的,一是法定违约金;一违约金。 一、所谓法定违约金 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等由加以规定。如《》规定,当事人一方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实际上可采用诸多形式,不仅限于下列点:第一是,由违约一方继续依照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 还补救的方是,对于并非完全吻合合同要求的履行项目,通过实施修补、替换不满足标准的商品等手段来进行纠正。 接下来,对于因为背债...

劳动争议离职技巧(劳动争议的处理有哪几种形式)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职多长时间免除劳动争议,超过仲裁申请期限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职...

办理离婚证明有哪几种形式

一、办理离婚证明有哪几种形式呢 办理离婚证明主要以下两种形式: (一)协议离婚证明的办理。夫妻双方若对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书面,共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

离婚有哪几种形式

离婚种形式: 1、登记离婚(通称); 《》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财产和子...

国家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一般有哪几种形式

法律解析: 国家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主要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形式。 国家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立法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形式。通过制定一系列专门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以及经营者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些法律规范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