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留多少个月
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留多少个月
公积金提取的月份要求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是根据提取的目的和条件而有所不同。
1.对于购房提取,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没有固定的月份限制。
2.对于租房提取,通常是根据租房合同的有效期或者实际需要支付房租的月份来确定提取的月份。
3.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全额提取,如离休、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这些情况下的提取也没有固定的月份要求。
二、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的额度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租住单位公房或私房的职工,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如果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2.对于租住公租房的职工,可以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3.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三、南京非住房类别提取公积金
在南京,非住房类别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也有一定规定。
1.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2.对于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如果公积金账户出现多缴情况,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后,可以办理提取手续,将多余部分划回单位账户。
南京公积金还有一些全额提取的情况。
1.职工离休、退休,或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也可以申请全额提取。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年龄达到一定要求的职工,在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全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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