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积金缴存新规
公积金缴存的新规具体内容如下:
1、降低缴存比例延期至2020年
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3、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所以,此次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以上就是公积金缴存性的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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