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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按我国《》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办理。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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