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

  【法律问题】

  我和丈夫双双离开家乡来长沙打工,转眼之间已有3年。其间他的感情发生转移。我为此哭过闹过,亲朋好友们也规劝过,但他却像是得了绝症一样û治了,今年春节后竟然跟着那个女人去了四川。眼看事情已经无可挽回,我也就下定了离婚的决心。两个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û什ô好“协议”的了,我要通过诉讼跟他离婚。现在的困难是我不知道上哪里告他——我在长沙,他在四川,我们的老家在邵阳。这种情况下,上述三地何处能受理我的呢?

  【律师解答】

  朋友: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规定:“对公民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则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对于你来说,住所地是邵阳,经常居住地是长沙。你离开邵阳来到长沙已有3年,按说你的离婚诉讼应该是由长沙的某个基层法院受理。问题是你丈夫现在已离开长沙去了四川,他在那里居住迄今为止还不足1年,那里不能算他的经常居住地,所以他应属于û有经常居住地的人。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û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来你该明白了吧?只要你丈夫在四川居住不满1年,而他又û有回到住所地邵阳,那他就属于“无经常居住地”的人,你的离婚诉讼就可以向你起诉时的居住地长沙的法院提起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856791.html

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的相关文章

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地的选择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地要如何选择

我和丈双双开家乡来打工,转眼之间已有3年。其间他感情发生转移。我为此哭过闹过,亲朋好友们也规劝过,但他却像是得了绝症一样没治了,今年后竟然跟着那个女人去了。眼看事情已经无可挽回,我也就下定了决心。两个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没什么好“协议”了,我要通过诉讼跟他离婚。现在困难是我不知道上哪里告...

刑事案件一审法院管辖权(刑事诉讼法中中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一审工作案件包括,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当前犯罪行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属于恐怖活动犯罪,一般刑事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如果是公案件,检察会直接向具有管辖的法院提起公。 中刑事案件一审管辖权适用哪些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是登记地法院管辖

  法院管辖是登记地法院管辖吗?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讼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开住所超过1年,由原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开住所...

离婚案件姻登记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立案法院管辖查询)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律方面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诉讼管辖登记有哪些?问题没办解决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一些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离婚诉讼管辖登记有哪些?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怎么界定)

张雪红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通讯员高景凯 宁静(化名)加入大康公司(化名)后,大康公司决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设立小康有限合伙企业(化名)并持有大康公司股份。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宁静等员工通过持有小康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大康公司股份并约定红事宜。随后,双方因股息问题发生争议。宁静按照《合伙...

仲裁协议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仲裁裁决执行的法院一般选择在被执行人所在或者是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终极法院,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机构时,要选择能够接纳仲裁法院的机构,仲裁机构出具仲裁调解书,当事人可以拒绝。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仲裁裁决执行点由哪个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或者...

离婚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

一、离婚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 第一项规定,对于那些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之内定生活当事人以及宣告了失踪或失去联系当事人,对于受到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当事人,当他们发起离婚诉讼时,该诉讼应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如果原告常住址和注册址有所不同,则应该移交给原告常住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