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远嫁想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  一、远嫁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属于以上情形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如果想起诉离婚要先选择好起诉的法院,准备好需要的资料按照流程办理。

  

  二、离婚案件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起诉离婚判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远嫁想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起诉离婚可以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地办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856616.html

远嫁想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