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一、我是二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哪种情况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程序
离婚要什么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一是程序,二是程序。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许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达不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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