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不判离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后不判离怎么办
第一次起诉(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另一方没有赌博、吸毒、家暴、重婚等恶习恶行,或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如果法院不判离,原告方可以就该判决上诉,但没必要,因为离婚诉讼首次不判离上诉基本都维持一审结果,并且这期间需要再耗费数个月的时间和精力,没什么意义和实际作用。
所以,如果没有新的理由和情况,我们可以等待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申请再审。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即首次离婚请求不被支持,同一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的间隔为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原告也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
诉讼的庭审程序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条件
(一)夫妻感情破裂
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中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二)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1、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后不判离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只能就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或者需等到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有新的离婚理由,则可以在六个月以内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离婚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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