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
一、厦门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
1、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如果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5、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被起诉离婚什么时候请律师
如果你有很多的财产,需要财产分割,那你就请个律师,好帮你调查取证。如果没有财产,只有小孩抚养,那就没必要请律师。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就开庭时说你的优势,比如孩子一直跟着你,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比如你经济好等等,如果你孩子上学了,可以让他书写一个愿意跟你的申请书,这些都是有利条件。
如果你想离婚,对方不想离,那你请律师也没用,这要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法官会问你话,你如实回答就好,不会因为你请了律师他说几句话就可以判离的。没有判离婚,六个月后再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因为之前不管你撤诉或者判不离都有了六个月的缓和期,这段时间还是关系没改进,也差不多可以认定感情破裂了。在没诉讼之前就应该请好律师。
三、离婚诉讼代理费标准
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的新标准,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1、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厦门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厦门起诉离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而且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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