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藏着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一、如果一方藏着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当事人藏着证,起诉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同样可以作为双方结婚事实的。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
二、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开
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号码证明或户籍证明。
2、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何时何地与何人办理,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因结婚证丢失,同意前去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单位盖章。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3、查档证明。内容: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出证部门盖章。由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
4、双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纸合影像片三张或二寸单人像片各三张。
5、个人声明。用16开纸写明申请补办原因、理由、用途,并表明丢失的结婚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签字并按指纹。
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如果结婚证丢失、损毁的,可以到有关组织或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以上是合飞律师小编整理的如果一方藏着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合飞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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