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南京市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吴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址: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 讼 请 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即将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过户;
(二)依法判决被告将苏ADSXXX福特汽车(价值10万元)交归原告,并办理过户手续;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1992年,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吴某某双方登记结婚,于1993年X月XX日,双方的婚生子为小吴某某出生。因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于2011年X月XX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在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在该协议中,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约定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及XX号XXX室、XXX室共四套房子产权为李某某、小吴某某共有;苏ADSXXX福特汽车一辆归李某某所有,8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被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原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苏ADSxxx福特汽车的行车证登记在被告名下,并由被告实际占有使用。
现在,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10个月之久,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将上述房屋产权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将苏ADSxxx福特汽车交给原告,均遭到被告的无理拒绝。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起 诉 人:
年 月 日
二、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年×××月×××出生,汉族,山东省潍坊市×××人,无业,现住山东省×××市×××号,联系电话:×××。
被告:×××,男,×××年×××月×××出生,汉族,湖北省十堰市×××人,现住河北省×××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判令女儿归被告抚养,由原告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三)判令被告协助原告每年六次不定时地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年×××月×××日在县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一女×××。
原告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但结婚两年后,因性格不合及生活琐事等原因,双方经常吵架,原告还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原告与被告从×××年×××月×××日起一直分居到现在,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在此期间,双方多次未果。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为早日解除双方之间的痛苦,根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特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前述请求。
此致
×××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证据清单1份。
三、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
原告:XXX,男,1965年5月3日生,汉族,济南XXX厂下岗职工,住济南市XXX区XXX街XXX小区XXX号楼XXX单元X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XXX,女,1967年11月9日生,汉族,济南XXXXXXXXX下岗职工,住济南市XXX区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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